序言
世界开放式教育资源大会于2012年6月20-22日在巴黎教科文组织召开,
注意到相关的国际声明,其中包括:
- 《世界人权宣言》,其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宣告:“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其第十三条第一款承认“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
- 《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其第十三条第一款承认“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
- 1971年《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 《联合国千年宣言》和2000年《达喀尔全民教育行动纲领》向全球承诺,为所有人,包括所有儿童、青年和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基础教育;
- 2003年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的《原则宣言》承诺:“建设一个以人为本、具有包容性和面向发展的信息社会。在此信息社会中,人人可以创造、获取、使用和分享信息和知识”;
- 2003年教科文组织《普及网络空间及促进并使用多种语言的建议书》;
- 2005年教科文组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提出:“平等享有全世界丰富多样的文化表现形式,所有文化享有各种表现形式和传播手段,是增进文化多样性和促进相互理解的要素”;
- 2006年《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二十四条承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 六次国际成人教育大会(CONFINTEA)的宣言强调了成人学习和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强调“开放式教育资源”(OER)一词是在2002年教科文组织有关开放式课件的论坛上首次提出的,指“以各种媒介(数字化或其他形式)为载体的教与学材料和研究材料,这些材料在公有领域提供,或以开放式许可授权的形式提供,允许其他人免费获取、使用、改编和重新发表,不加任何限制,或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开放式许可授权”是在由相关国际公约界定的现有知识产权框架内提出的,它尊重作品的作者权”。
忆及现有的各种涉及开放式教育资源的宣言和指导方针,如2007年开普敦开放式教育宣言、2009年达喀尔开放式教育资源宣言、2011年英联邦学术组织和教科文组织关于开放式高等教育资源的指导方针;
注意到开放式教育资源(OER)有助于实现上述国际声明的宗旨;
建议各国尽其所能,在其职权范围内:
- 提高对开放式教育资源的认识,促进对开放式教育资源的利用。
倡导和利用开放式教育资源,从终身学习的角度,拓宽接受各级教育,包括正规和非正规教育的机会,从而促进社会包容、性别平等和特殊需求教育。通过进一步利用开放式教育资源,提高教学和学习成果的质量与效益。
- 为使用信息与传播技术(ICT)创造有利环境。
缩小数字鸿沟,为此要发展必要的基础架构,尤其是收费合理的宽带连接,移动技术的广泛利用,以及稳定的供电系统。提高媒介和信息素养,鼓励开发和利用以开放式标准数字化格式提供的开放式教育资源。
- 进一步制定有关开放式教育资源的战略和政策。
在更广泛的推动教育发展的战略内,进一步制定开发和利用开放式教育资源的具体政策。
- 促进对开放式许可授权的了解和应用。
通过开放式许可授权,在全球范围内促进教育材料的再使用、改编、综合利用和再发表。开放式许可授权是指通过一系列框架,在尊重版权所有者权利的同时,允许以各种方式使用教育材料。
- 支持能力建设,促进优质学习材料的可持续开发。
为各机构提供支持,对教师和其他人员进行培训,鼓励他们根据当地需求和学习者的各种差异,开发高质量和使用便利的教育资源,并与他人共享。促进质量保障和对开放式教育资源开展同行评估。鼓励制定对利用开放式教育资源所取得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和给予认可的机制。
- 促进形成开放式教育资源的战略联盟。
借助不断发展的新技术,为分享已经根据开放式许可授权通过各种媒介发布的学习材料提供机会,并通过教育、企业、图书馆、媒体和电讯等部门内部和之间新的战略伙伴关系来确保其可持续性。
- 鼓励用各种语言开发和改编以各种文化为背景的开放式教育资源。
支持用当地语言和以多样化的文化为背景开发和利用开放式教育资源,确保其实用性和便利性。政府间组织应鼓励跨语言和跨文化共享开放式教育资源,同时要尊重本土知识和原住民的权利。
- 鼓励对开放式教育资源开展研究。
鼓励对开放式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评估、使用环境、以及随之而来的机遇和挑战、对教学质量和效益的影响等开展研究,从而为公众对开放式教育资源的投入提供更有力的实据。
- 便利开放式教育资源的搜索、获取和共享。
鼓励开发便利的工具来搜索和获取针对各种具体需求的开放式教育资源。采用恰当的开放式标准来确保其相互可操作性,便利以各种媒介为载体的开放式教育资源的使用。
- 鼓励对利用政府资金开发的教育材料实行开放式许可授权。
政府/职能部门确保通过开放式许可授权可来提供利用政府资金开发的教育材料(可以附加他们认为必要的限制条件),使政府的投资发挥尽可能大的影响,从而为其公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惠益。
2012年6月22日